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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的通知

时间:2022-08-05 作者:佚名 来源: 

  

  

  关于开展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的通知

  

  各市住建局,沈阳市房产局,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局,有关单位:

  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》(GB55015-2021)和《建筑环境通用规范》(GB55016 -2021)将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为便于准确理解标准内容,解决标准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实际问题,做好标准实施工作,我厅决定召开宣贯会,对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开展培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培训内容

  1.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》(GB 55015 -2021)解读

  2.《建筑环境通用规范》(GB 55016-2021)解读

  3.《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》(GB/T 51366-2019)解读

  4.《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》GB/T 51350-2019解读

  二、培训时间

  2022年3月17(星期四)下午13:30-17:00

  三、培训方式

  培训采用网络视频直播的形式,可使用电脑或手机观看。

  四、培训对象

 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工作人员,有关单位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人员,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单位有关建筑设计、暖通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。

  五、其他事宜

  (一)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,并做好本地区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宣贯工作。

  (二)报名及参加会议方式

  扫描下述二维码进行网络报名和参加培训会议。

  

  

  

  

  

  

  (三)联系人

  省住建厅科技处 姚远 024-23447712

  质安处 常汉卿 024-23447691

  谷海龙 13840518184

 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  2022年3月14日

  (此件主动公开)

  


原文链接:http://zjt.ln.gov.cn/hybz/202203/t20220314_4527117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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